“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一到节点就稳控,节点一过就反弹”……这是维稳长期跳不出的一些“怪圈”。半月谈记者在江西采访发现,当地从直面涉稳矛盾纠纷开始,变事后稳控为源头治理、单一稳控为综合治理、息事稳控为依法治理,连续16年荣获全国平安建设优秀省,2021年,全省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99.76%,公众安全感综合指数和满意度指数均达98%以上。江西经验对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有启发意义。
变事后稳控为源头治理
今年1月,赣州市章贡区一投资3.58亿元、新建18万座墓穴的陵园项目,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有约87.5%的调查对象反对、风险等级为高风险,被当地政府暂缓实施。
“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一些地方因重大决策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例并不鲜见,尤其是涉及征地拆迁、环保项目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领域更是风险高发区。
江西对此有切身体会。10多年前,鹰潭一项拟调整行政区划的决策,引发干部群众拦堵铁路。“这次事件给我们很大震动。”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鸿星说,从2010年开始,江西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防范重大决策带来的矛盾纠纷和稳定风险。
如今,“稳评”范围从企业改制扩展到重大工程、大型活动、重大案件等领域,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断提升评估质量。
去年底,宜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选全国首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百名优秀案例。“‘稳评’不是简单‘配合’或‘否定’决策,还需提出完善建议,让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规范。”宜春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科长韩瑞兵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很多地方遭到民众反对,在宜春,第三方“稳评”机构调查梳理出一系列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保障项目实施。
南昌市青山湖区道交一体中心法官助理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2010年至2021年,江西共对26539件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暂缓实施574件、不予实施203件,近年来没有出现因决策失误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变单一稳控为系统治理
“一到节点就稳控,节点一过就反弹。”这是维稳面临的又一怪圈。受访干部表示,矛盾是“捂”不住的,稳定不是“控”出来的,必须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发力。
一是遇到矛盾不回避推诿,防止“维权变维稳”。一些人成为信访重点人员,往往始于一些矛盾未及时化解,逐步升级为维稳问题。南昌市西湖区居民叶某春一家三口反映市公交总公司补交社保、违规开除等问题,从2000年起上访,信访诉求逐步增加至10余项。去年,他所在街道多次牵头召开“幸福圆桌会”,组织市公交公司、派出所、司法所等参加化解工作,制定一揽子化解方案,成功化解这起信访积案。
近年来,江西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2.3万个综治中心,同时不断完善警调、访调、诉调等对接机制,全省年均化解矛盾纠纷40万件以上,成功率在99.5%以上。南昌市红谷滩区沙井派出所民警王轩说,遇事打“110”是不少群众的习惯,他们派出所内专门组建由民警、律师、调解员等参与的调解中心,防止小矛盾酿成大问题。
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就稳控而稳控”。基层“一到节点就稳控,节点一过就反弹”的根源在于,维稳责任在政法部门,矛盾根源在其他地方,以往政法部门就稳控而稳控,未能从根上化解矛盾。对此,江西探索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调推动涉事地方和部门负责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前两年,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陆续接到群众诉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案件。“对群众来说,一套动辄上百万的房屋烂尾,经济和心理上都难以承受。”赣州市经开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丁娟说,当地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诉讼风险工作专班,有效化解一批房地产领域纠纷。
三是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推动“身边人化解身边事”。江西广泛吸收民间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培养200万名平安志愿者、600多万“法律明白人”,去年6月还开通社会心理服务热线,近500名有专业资质的志愿者帮助群众解开心结。
“我们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有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优势,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道平安志愿者奚萌君说。
变息事稳控为依法治理
“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一些地方在维稳中存在花钱买平安思想,结果“按下葫芦浮起瓢”,让群众“信访不信法,靠闹不靠法”,矛盾越来越多。受访干部认为,只有摒弃息事稳控的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矛盾纠纷,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医闹”曾是全国各地面临的普遍性难题,不仅干扰医疗秩序,更助长不良风气。为此,江西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医患矛盾纠纷处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2014年5月1日,《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法规。依据条例,江西出台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和医患纠纷处置流程,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实现有法可依。“十三五”期间,江西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医疗纠纷相较2013年下降将近50%。
“治理‘医闹’的经验启示我们,要充分发挥立法的作用,在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江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强介绍,近年来,江西还陆续出台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为矛盾化解提供法治保障,通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