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开庭
当场可以拿到裁定书
还不用交纳诉讼费
见效快、零成本
诉前多元化解你还不知道吗?
“以前经常听人说,到法院打官司没有一年半载不会有结果,今天一天就解决了,法院现在的速度真是太快了,而且还不要钱,矛盾纠纷要都能这么解决该多好。”
近日,拿到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后,冯师傅由衷地说到。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
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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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冯师傅与宜春某公司签订《定购书》定购商铺与公寓,并交纳了20000元定金,可约定的开盘时间早已过去,开发商至今未开工建设,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冯师傅担心合同无法履行定金也拿不回。
于是在12月16日,冯师傅来到袁州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咨询怎么打官司。冯师傅还介绍到,像他这样的购房者有近8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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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诉前调解
经开区法庭庭长陈鹭鸶了解情况后,没有急于告诉冯师傅怎么立案打官司。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宜春某公司债务多、经营困难的现状,对于冯师傅和企业来说,诉讼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于是,陈鹭鸶向冯师傅介绍起了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机制。
“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见效快,零成本”。
听到这些
冯师傅当即同意并要求
马上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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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行调解
于是,经开区法庭将冯师傅的纠纷委派至渥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多元化解,并主动参与,积极联系其他购房者,力求一揽子解决。
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双方解除定购书,由宜春某公司在2022年1月20日之前向冯师傅退回定金20000元”。法院当天也向冯师傅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这才有了开头冯师傅的由衷感谢。
据了解,当天共调解成功28件、案涉人数40人、案涉金额近百万,后续还会有当事人前来调解,该院通过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机制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调解协议
民事裁定书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袁州区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意见》,袁州区法院从今年11月开始试行矛盾纠纷委派调解制度,由法院对涉及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当事人起诉的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按照自愿、属地原则,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至相关乡镇(街道)、行业组织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委派调解期限为30日,自司法联络员确认接受指派之日起计算,调解未成的,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试运行一个月来,该院已诉前调解矛盾纠纷200余起,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
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就是在法院立案前,充分发挥各种解纷力量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尽可能避免矛盾激化。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且法院会主动提前介入,进行法律指导、法律后果评价,并及时做好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具有见效快、零成本的特点,调解不成法院仍然会依法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