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2019年10月23日发布。
主要内容: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
(二)政策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 2020年1月27日发布。
主要内容: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三)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2020年3月11日发布日。
主要内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四)政策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2020年4月10日发布日。
主要内容: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
(五)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2020年3月25日发布日。
主要内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接入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接入机构要求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