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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人社局惠企政策

2020-09-08 17:22  阅读:5343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规定落实每吸纳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享受一次性稳岗补助的生产企业不重复享受。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000元/月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项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二)青年见习补贴政策。经认定为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吸纳了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单位见习的给予青年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

(三)稳岗返还政策。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企业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而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

(四)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此条件放宽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须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来申报的,预期不予受理。取得的证书必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 http://zscx.osta.org.cn/查询有效的。

(五)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6%;全市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目前的0.3%、0.5%、0.8%、1.0%、1.2%、1.4%、1.7%、2.0%左右分别降低为0.24%、0.40%、0.64%、0.80%、0.96%、1.12%、1.36%、1.6%左右;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由2%降为1%,其中单位部分由1.5%降为0.5%,个人部分为0.5%。

(六)创业担保贷款政策。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新签订借款合同(2020年12月31日前)贷款,在贷款利率上限范围内全额贴息。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即: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新签订借款合同(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日LPR的50%(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疫情期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00%)进行贴息,鼓励各地对3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3.面向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七)岗前培训政策。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八)以工代训政策。与中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企业600元/人/月的职业培训补贴。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组织与企业签订6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企业600元/人/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企业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用人单位3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保企业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企业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参保企业6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政策。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或依托政府批准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0号》规定的11类人员按照安全技能培训规范要求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十)转岗转业和技能提升培训政策。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为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由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中级工4000元/人/年,高级工5000元/人/年,技师和高级技师6000元/人/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可延长到3年。 

(十二)企业技师培训政策。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由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和职业院校,或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其补贴标准与技能提升培训的范围一致。 

(十三)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政策。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纳入县、市、省三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分别按照5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十四)免费招聘服务。为宜春市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招聘服务。用人单位向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包括: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或复印件、最新年检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版或复印件(医药机构需要)、最新年检办学许可证电子版或复印件(学校机构需要);经办人身份证电子版或复印件。企业可享受的招聘服务:1.发布招聘信息。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可登录宜春就业网或各县(市、区)就业网,自主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可享受除职位发布外的简历下载、搜索人才、人事助理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人才简历速递、“微招聘”服务等。2.参加现场招聘。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于每周六举办现场招聘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于每月20日或25日举办现场招聘会,同时,不定期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在宜春就业网或各县(市、区)就业网已注册企业会员的用人单位可提前3天在网站上报名定展,参加各类现场招聘会。3.参加引才活动。有高层次人才需求的企业可参加由省、市统一组织的赴外省市或高校的引才活动。

(十五)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奖补。获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省人社厅将给予10万元基地建设启动资金。市委人才办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每站60万元的补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的科研资助。对新批准设立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每站20万元的补助。

(十六)对突出贡献人才开辟职称评价 “绿色通道”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推荐,可申报审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2)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术人才类)、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类)、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5)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6)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7)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8)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9)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中国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前二)2项;(10)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11)获得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奖(以《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公布的调整后奖项为准)一等奖的主创或主演人员(个人排名第一);(12)在《Nature》、《Science》杂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13)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或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计划负责人;(14)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单项)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完成人(需提供发明专利或成果证书,成果转化登记及针对该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证明材料,并能证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推荐,可申报审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省青年科学家,或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七);(3)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2项;(4)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6)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2项;(7)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前二),或江西省专利奖(个人排名前二);或获得中国(国外)发明专利授权4项(个人排名前二)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了成果转化;(8)获得国家级动植物新品种审定(个人排名前三);(9)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10)获得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奖(以《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公布的调整后奖项为准)二等奖的主创或主演人员(个人排名第一);(11)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单项)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第二完成人;或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70万元以上的第一完成人(需提供发明专利或成果证书,成果转化登记及针对该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证明材料,并能证明本人为第一或第二完成人)。

3.上述申报条件中所指的各类奖项、项目及成果(若奖励证书上载明为集体成果,则应提供成果申报书或项目立项书及批复等能证明本人作用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来取得(终算时间与评审一致)。已通过评审或审定使用过的,不能再次在申报审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

(十七)创业孵化基地政策。1.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1)按有关规定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等;(2)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00万元以内额度按规定享受基础利率全额贴息;(3)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2.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可享受以下政策:(1)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3)符合条件的,可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60%;(4)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十八)促进就业基地政策。对符合:1.现有在职职工50人以上(含50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企业达到15%)以上的; 2.与新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支付给新招用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可申请就业促进基地。经认定符合条件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开展职业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十九)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及奖励。符合《宜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宜人社字〔2018〕140号)条件,有大师。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带徒传技经验丰富者。二有保障。有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设施,有办公室、有经费、有各项制度等。三、有项目。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评上宜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给与5万元人民币扶持。

(二十)宜春工匠表彰及奖励。全市企业单位和非遗物质文化传承中的优秀人才(代表),以当年评选方案为准,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技能水平达到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较高水平,得到社会公认,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带领团队、运用个人技能、技艺攻坚克难、精益求精,解决问题,在技能、技艺传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对获评宜春工匠人选,由政府给与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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