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宜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除特殊需要外,应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支持合众新能源汽车发展。一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宜阳大厦东座、西座已建设20个充电桩设备,并在新建的市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中,规划了约25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占总车位数的20%,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市行政中心的推广应用打下一个好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合众新能源汽车供应商在市行政中心区域内免费投放广告宣传,向机关公职人员做好购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优惠的活动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