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将暂停使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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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为配合我省第三批地市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宜春市将暂停使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具体公告如下:
停机时间
自2021年12月4日20时起,停止使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恢复使用时间
预计于2021年12月7日8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影响业务范围
停机期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所有业务,包括医保经办大厅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将暂停办理。本市医保微信公众号、“赣服通”本市医保服务等线上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相关业务。
影响业务范围
(一)门诊就诊及购药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需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使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刷卡结算。
(二)本地住院结算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系统恢复使用前出院的,需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使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在系统恢复使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三)异地就医业务。已刷卡入院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系统恢复使用前出院的,需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使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系统恢复使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公告。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