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宜春市城区开展超标两轮电动车
集中挂牌登记的通告
为维护宜春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超标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稳妥解决群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上路通行的实际困难,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宜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近期开展超标两轮电动车集中挂牌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设计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两轮电动车,视为超标两轮电动车。
二、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对在2020年6月29日前购买并在城区道路通行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实行集中挂牌登记,应挂尽挂。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不再受理。未办理登记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已办理登记的超标两轮电动车通行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29日。
三、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车需本人或代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车辆属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购车发票丢失的,可以凭销售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生产、 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实际车型目录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替代;
4.有效期内超标两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
5.超标两轮电动车车辆识别代号拓印;
四、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车登记地点宜春公安交警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双休日办理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对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采取预约上门服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开设八个挂牌登记点,挂牌时间为上午9点至晚上8点。
(一)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南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平安路6号
(二)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北中队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北大门)
(三)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宜阳中队
地址:官园街道高安路67号宜阳分局
(四)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彬江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324省道东100米
(五)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三阳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G220与酌江路交叉口西南方向(三阳派出所对面)
(六)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新城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下浦沙田路55号
(七)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温汤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御泉路6号
(八)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金园中队
地址: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宜春大道711号青松实业有限公司交警四大队内
群众也可以拔打咨询电话12123,了解办理事项和业务咨询。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超标两轮电动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法改装超标两轮电动车。
六、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车辆应立即到辖区交警大中队和公安派出所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或机动车登记,悬挂相应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遵守通行规定。
七、2022年9月1日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管理号牌的两轮电动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车辆,积极支持和配合登记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