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丰城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
有一名本地抖音“网红”在社交网络平台上
发布了一条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不文明视频
丰城交警接到举报后
第一时间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实
经查
视频发布者李女士
为丰城市一舞蹈培训机构的创始人
这条视频发布后
造成了一定范围的不良影响
不少网友看到视频后
都在评论区喊话丰城交警
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丰城交警第一时间联系到李女士
并通知她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李女士来到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首先对李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她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任何不当言行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倡导李女士作为一名“网红”人物、有为青年应当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自己的网络影响力多多宣传发布积极向上的内容。随后李女士接受了30分钟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李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当时拍摄视频只是出于一时好玩,当做一个搞笑段子,并没有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她已经将不文明视频删除,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坚决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积极传播正能量,用自身行动支持丰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后,民警依法对李女士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李女士还与民警拍摄了一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短视频,为文明交通做宣传,完成了从违法视频发布者到文明交通宣传员的角色转换。
广大驾乘人员都要养成从“头”做起的安全意识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否则下一个交通违法上新闻的新晋“网红”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