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
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
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
“悄然兴起”
这类车被俗称“老年代步车”
由于价格便宜、操作简单
又能遮风挡雨
深受老年人青睐
但此类车绝大多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其本身安全技术性能不高
加之驾驶人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
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闯红灯等
违法率极高
导致事故频发
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去
看一看发生在我们周边的事吧~~
Let's go~
“老年代步车”雨天出行翻了个底朝天
5月27日下午17时许,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所民警与高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竹渡桥往高城集镇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四轮朝天,翻在路边。经了解,是由于雨天路滑,车辆重心不稳导致侧翻,车辆造成一定程度损坏,车主是一名老年妇女,仅受轻微伤。民警们立即上前帮忙将车辆扶正,处理好现场,提醒车主要注意行车安全,并叮嘱车主前往医院检查身体状况。
宜春交警提示:“老年代步车”车身窄、底盘轻、稳定性差,操作不当时极易翻车,而且无法上牌办保险,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乘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目前行驶在城市路面上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没有号牌,也没有登记,甚至都没有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来生产, 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等“三非”产品。
这类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家 能提供的只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许可他们生产的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但商家往往对此闭口不提,为赚取利润,甚至以“无需上牌、无需驾照”为噱头实现车辆销售。
这类无牌、无证、无保险的
“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更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
老年代步车的“4宗罪”
1.老年代步车质量堪忧。车子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2.无法办理牌证。目前市场销售的大部分三轮、四轮电动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3.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未经驾驶培训,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交通事故频发。
4.扰乱交通秩序。电动三轮、四轮车由于未上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如果这类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经司法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宜春交警温馨提示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防护性极差,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
从即日起,宜春交警将持续严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郑重提醒市民朋友不要轻信商家“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的虚假广告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
下一步,宜春交警将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