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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注意了

2022-04-20 10:04  阅读:7321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文明骑行,有效预防、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宜春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宜春市文明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在我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车辆

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摩托车、二轮电动轻便摩托车、二轮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共享单车)。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二)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不佩戴安全头盔。

(三)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放。

(四)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棚)上路行驶。

(五)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三、重点整治区域

宜春市中心城区。

特此通告。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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