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居民学懂弄通《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使垃圾分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6月22日,袁州区中心城管委胡鸿俊主任来到文笔峰社区嘉晨东郡小区向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宣讲《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了个人的行为之外还规范了单位责任人的行为,对物业作为具体的责任单位也都有了明确的分工,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都有承担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违反条例处罚的标准也提高了,对那些不愿分类,思想保守固执的单位或居民将依法进行处罚,如违反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的容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垃圾分类工作从宣传发动为主现转为管理为主,将用法律巩固垃圾分类成果。
宣讲之后,居民积极参与《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知识竞答活动,答对的社区给予小礼物作为鼓励,通过一问一答加深了居民对条例的理解,大家表示要学法、懂法、守法,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环境。
来源:湛郎街道文笔峰社区 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