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 分);物理80 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化学实验操作 10分;上一学年已考科目生物50分、地理50分;总分78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两科分值计入次年初中学考总分。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师范定向
袁州区招生计划50人,其中小学教育46人(男23人、女23人)、小学音乐教育1人(女)、小学美术教育1人(男)、小学体育教育(篮球方向)2人(男女各1人)。
(二)普通高中
1.宜春中学。招生计划2250人,含特长生50人、日语班80人。
2.宜春一中。招生计划1300人,含特长生30人、小语种特色班80人。
3.宜春三中。招生计划1300人,含创新班100人、初高中衔接班90人、特长生90人、小语种特色班100人。
4.宜春九中。招生计划1300人,含宏志班100人、初高中衔接班50人、特长生30人、国际班80人。
5.宜春实验中学。招生计划500人,含创新班50人、初高中衔接班50人、特长生20人、小语种特色班50人。
6.宜春十中。招生计划800人,含创新班50人、特长生40人。
7.宜春四中。招生计划600人,含特长生40人。
8.民办高中。宜春黄冈实验学校招生计划900人,宜春立德高级中学800人(普高500人、普职融通300人),宜春昌黎实验学校招生计划1200人,宜春市百树学校400人,宜春天立学校650人。
(三)中职学校
赣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50人、江西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1170人、宜春市职业教育中心650人、江西长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3020人、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1400人、宜春工业技工学校2500人、宜春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700人。
三、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1-14日。
1.提前批次:填报1个志愿,为师范定向生志愿,预设小学教育、小学美术教育、小学音乐教育、小学体育教育(篮球方向)4个志愿。凡户籍在袁州区且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此志愿。
2.第一批次:填报1个志愿,预设“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九中宏志班、宜春三中创新班、宜春实验中学创新班、宜春十中创新班等5个志愿。考生只能在预设5个志愿中选择填报其中1个。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可填报该志愿,历届生不得填报该志愿。
3.第二批次:填报1个志愿,为特长生志愿,预设宜春中学特长生、宜春一中特长生、宜春三中特长生、宜春九中特长生、宜春实验中学特长生、宜春十中特长生6个志愿。考生只能在预设的6个志愿中选择填报其中1个。
特长生的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另行组织实施。
4.第三批次:填报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预设宜春三中、宜春九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十中4个平行志愿。考生根据就读学校意愿顺序依次填报各学校。
5.第四批次:填报1个志愿,预设宜春四中1个志愿。
6.第五批次:填报1个志愿,为民办高中志愿,预设宜春黄冈实验学校、宜春立德高级中学、宜春昌黎实验学校、宜春市百树学校、宜春天立学校5个志愿。考生根据意愿选择填报其中1个。
7.第六批次:填报1个志愿,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志愿,预设赣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西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宜春市职业教育中心、江西长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宜春工业技工学校、宜春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7个志愿。
四、录取办法
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第六批次的顺序分批次依次录取,并实行限时报到制,预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录学校现场确认。对未按时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以参加下一批次或本地民办高中录取。
1.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初中学考计分科目总分的70%。
2. 第一批次:“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九中宏志班、宜春三中创新班、宜春实验中学创新班、宜春十中创新班在此批次录取。
按照“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招生计划的30%划定“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均衡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依据填报志愿考生初中学考成绩和资格条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择校生不参与“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均衡生的录取。
宜春九中宏志班、宜春三中创新班、宜春实验中学创新班、宜春十中创新班依据填报该志愿考生学考成绩,在不低于“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均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二批次:特长生在此批次录取。宜春中学、宜春一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宜春三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宜春三中创新班实际录取最低分的70%划定,宜春九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宜春九中宏志班实际录取最低分的70%划定,宜春实验中学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宜春实验中学创新班实际录取最低分的70%划定,宜春十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宜春十中创新班实际录取最低分的70%划定。特长生的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另行组织实施。依据填报该志愿考生“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办法择优录取。
4.第三批次:宜春三中、宜春九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十中在此批次录取。按照宜春三中、宜春九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十中招生计划划定该批次投档线。依据填报该批次志愿的考生初中学考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次录取。
5.第四批次:宜春四中在此批次录取。按照宜春四中招生计划划定该批次投档线。
6.第五批次:宜春黄冈实验学校、宜春立德高级中学、宜春昌黎实验学校、宜春天立学校、宜春市百树学校5所民办高中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体局审定后执行。
7.第六批次:中职学校在此批次录取。未填报志愿且有就读意向的考生由各招生学校自行招录,拟录名单报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职成科(股)审定,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五、招录工作日程安排
见《2022年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六、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及特长生具体招生计划
见《2022年宜春市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