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元宵节(2月15日)了在很多人心里过完元宵节才算过完年大家是否打算在元宵节抓住最后的节日氛围来点烟花爆竹助助兴?
NO! NO! NO!
小布再次提醒大家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020年1月12日起
实施的
《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规定已经明确
宜春市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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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北至三水大道、宜春经开区春一路,西至教体新区、宜万高速、银岭路、新320国道,东至宜安公路、金桥贸易广场片区、环城东路、宜春经开区宜创路,南至王华村、农牧实验场、规划仰山路;宜春各县(市、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明月山管委会向社会公布。
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范围图
温馨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查处;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让天更蓝
让呼吸更顺畅
践行低碳环保新风尚
共建文明城市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从现在做起,共护生态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