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日13:50,袁州区疾控中心接广东省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深圳市龙岗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罗某已返回我区竹亭镇竹亭村和合组。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次密接追踪、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目前,已排查到罗某的密切接触者21人,全部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1日取57个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罗某返袁后1月28日、2月1日分别进行了核酸检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罗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7日19:30从深圳乘坐轻轨,21:30到达东莞,乘坐朋友的私家车到达其住所东莞市大学路松山湖,自述之后未外出。
1月28日6:30乘坐朋友的私家车从东莞出发,16:00到达萍乡高铁站,下车后在高铁站候车室候车,17:40乘坐高铁G2366(04车厢04F号)于17:59到达宜春站,乘坐其哥哥私家车回到其哥哥住所大儒世家,自述之后未外出。
1月29日10:30左右步行至润达购物中心,10:35在三楼imau(奕玛)童装购买童装,10:50在二楼美特斯邦威购物,11:30离开润达,步行返回大儒世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4:30乘坐其哥哥私家车回到老家竹亭镇竹亭村和合组参加家宴,之后未外出。
1月30日-2月1日自述一直在竹亭镇竹亭村和合组家中未外出,直至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罗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