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浙江省发来协查函,通报有一批越南进口火龙果及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我区有同批次涉疫货物。接到协查函后,根据疫情防控方案和高风险货物管控要求,第一时间开展风险排查和处置,对相关人员、水果和环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已排查9名涉疫货物的直接接触者,按要求落实管控。经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已查明以下水果店销售过该批次共9箱(每箱7.5公斤)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凡于2021年12月28日在袁州区秀江街道高士北路丽景山庄优果汇、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日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明月北路1098号枣树园优果汇购买红心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宜阳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0795-3581710),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二、凡于2021年12月28日到过袁州区秀江街道高士北路丽景山庄优果汇、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日到过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娱人码头优果汇、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日到过宜阳新区官园街道明月北路1098号枣树园优果汇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核酸检测点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做好个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如因瞒报、谎报相关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按程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维护我区防疫成果。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