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安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20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安某于10月18日到达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安某于10月18日乘坐G79次列车时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付某某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安某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到袁后进行核酸“落地检”,结果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到过的主要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安某在袁州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8日16:29乘坐G1982(6车厢)次列车到达宜春高铁站,16:40到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7:0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达袁州区武功山大道288号鹏晟汽车公园“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大堂办理入住,17:15到酒店1506房间,18:0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润达国际43栋一楼110-117“米饭食代(润达店)”用餐,20:00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之后未外出。
10月19日8:4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宜阳新区管委会3楼329办公室办事,11:00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12:0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宜春学院教工食堂二号包厢用餐,14:30到宜春学院学术报告厅参加会议,17:1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宜阳新区管委会党建中心会议室开会,18:3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大数据集团公司食堂用餐,20:30返回到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21:40到酒店附近的武功山大道散步,22:1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赣CD09658)到泸州北路189号托斯卡纳酒店1栋1层103“和兰泰式古法按摩店”足浴,23:48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赣CX7880)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之后未外出。
10月20日9:0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宜春学院服务外包学院二楼会议室参加会议,12:00到宜春学院教工食堂五号包厢用餐,13:3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16:30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赣A985J5)到宜阳新区管委会3楼329办公室办事,18:30到“芙蓉小镇老章家(喜来乐大厦店)”用餐,20:30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21:30到酒店附近武功山大道上散步,22:10返回维也纳酒店(宜春行政中心店)1506房间,之后未外出。
10月21日1:40由120救护车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安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