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宜春这十年”系列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相关发言人详细介绍了十年来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住就业基本盘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保持在4.5万人以上
十年来,宜春市人社部门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住了就业基本盘。出台一系列“稳就业、保就业”政策举措,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97.5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34.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保持在4.5万人以上;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8条,农民工就业创业稳岗增收15条等就业帮扶措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保持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00万人以上。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 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年来,宜春市人社部门着力于促改革、抓扩面、提水平、兜底线,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宜春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1.31万人、28.42万人、56.06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加300万人、3万人、17.72万人。建立了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1180元提高到2157.3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55元增加到148元,失业保险待遇由470元提高到1557元,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由799.18元提高到2466.72元。
强化“两类”人才服务 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十年来,宜春市人社部门全力做优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类人才”的引、育、服工作,为宜春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围绕产业振兴、事业振兴、乡村振兴,建立“1+N”灵活引才模式。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2.8万人、42万人,分别增长9.4%、45.8%。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设与“4+3+N”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16个,与78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劳动关系长期平稳和谐
十年来,宜春市人社部门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底线要求,着力于强治理、保权益、优分配,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了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三方机制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出台了《稳就业风险防范“1+4”工作预案》。累计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9万户次,为2.77万名劳动者催缴社会保险费3772.36万元,为10.93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9.59亿元;在全省率先建成首个地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平台”。先后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区域)从最初的660元提高到1730元,增长2.62倍。
下一步,宜春市人社部门将按照宜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三拼三促”抓落实、攻坚克难勇争先,扎实做好稳就业、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