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小编从市政府新闻办和市住建局
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为了解决城区内新市民、
青年等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我市于近日正式出台了
《关于加快发展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宜春经开区、袁州区、丰城市为重点发展城市(园区),聚焦工业园区引进的大产业、大项目用工住房问题,保障入园青年人住房,鼓励在宜春经开区等园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配套落实国家当前支持的“三孩家庭住房保障政策”。
01
关于确定重点发展城市方面
我市主要考虑人口超100万以上的城市和重点园区。目前确定袁州区、丰城市、宜春经开区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地区,其他县(市)、宜阳新区、明月山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02
关于保障对象及准入方面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在城区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可以申请承租,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创业青年、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人员、园区技术工人等群体。
03
关于住房标准方面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70平方米(不含)至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的15%。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均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04
关于住房筹集方式方面
我市主要采取政府新建和市场筹集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鼓励袁州区等地利用棚改征收后,结构质量较好、未拆除、建筑面积符合条件的住宅改造为地方保障性租赁住房。
05
关于优惠政策支持方面
对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06
关于加强后续监督管理方面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将全部录入由住建部和中国建行开发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严厉打击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违规转借转租,违规经营,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变相福利分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会上,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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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以往的公租房、廉租房有什么区别,保障的范围有什么不同?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家在2021年部署的一项民生工作,重点为了解决城市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住宅型租赁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现有的公租房实行“三房合一”,简称公租房。其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经济适用住房在补缴相关税费后可以上市。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限定建设标准和租赁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新市民租赁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退出与后续管理坚持依法依规、部门联动、信息交换的原则,建立住房保障、民政、公安、人社、不动产、税务、工商、金融、公积金等多部门协查机制。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供数据互联共享,确保准确核查申请人家庭结构、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简要来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保障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公租房主要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低保家庭。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装修好的吗?
有别于公租房的申请需要核查不动产、社保、婚姻、工商、车辆、收入存款等信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不设收入线门槛,保障范围主要是城区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均可以申请承租。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主要由申请家庭向城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屋主管单位申请。目前,我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当中,待竣工并达到交付条件后,将有更明确的申请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带装修的,根据现行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符合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使用标准,应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是怎样的?目前已经确定在哪些地方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市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127套。其中,2022年2127套、2023年400套、2024年200套、2025年400套。今年,全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截至目前,宜丰县工业园已开工611套,万载县已开工400套。宜春经开区双创产业园的516套和宜丰县城的600套也即将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