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乱扔乱倒、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等
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有效治理乱扔乱倒、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等市容环境秩序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面貌,助推宜春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根据《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在我市中心城区对乱摆摊设点、乱倒垃圾、非机动车乱停放及违规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
秀江街道、灵泉街道、化成街道、凤凰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新康府街道、下浦街道、官园街道、金园街道、湖田镇、渥江镇、温汤镇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随意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二)违规占道摆摊设点;(三)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四)违规出店经营、占道促销、占道堆放等。
三、违法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接受教育劝阻的,实行严管重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接受教育劝阻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进行处罚外,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三)对阻碍执行职务、妨害执行公务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经营户和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特此通告
宜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