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现将吉安市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万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原工作人员衷敬晖醉驾问题。2020年12月25日,衷敬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鉴定,衷敬晖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021年4月,遂川县人民法院认定衷敬晖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1年9月,衷敬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处理。
青原区富滩镇富滩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三龙酒驾问题。2021年7 月14日,刘三龙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刘三龙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其在2017年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行为)。2022年3月,刘三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福县林业局党委委员王武文酒驾问题。2021年7月6日,王武文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王武文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王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水县文峰镇四级主任科员黄海潮酒驾问题。2021年9月5日,黄海潮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黄海潮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黄海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瑞昌市
日前,瑞昌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
瑞昌市赛湖农场场长助理柯峰醉驾问题。
2021年12月23日,柯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决柯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2022年4月,柯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瑞昌市肇陈镇华坊村两委委员柯丽铭醉驾问题。
2021年11月26日,柯丽铭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决柯丽铭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2022年4月,柯丽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瑞昌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办公室支部书记柯鹏程酒驾问题。
2021年9月9日,柯鹏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4月,柯鹏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瑞昌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院干部陈拥军酒驾问题。
2018年11月30日,陈拥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4月,陈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酒驾醉驾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对纪法缺乏敬畏,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端午节即将来临,既是家人团聚的欢乐时刻,也是酒驾醉驾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市纪委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加大对酒驾醉驾问题的曝光力度,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