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初中学考在即,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结合我区实际,在中、高考期间,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管及严管时间
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决定将6月6日一6月9日18时、6月16日—6月19日18时设为噪声严管期,6月10日一6月15日设为“静音”期。
二、监管内容
(一)“静音”期间,夜间(22时及次日8时)禁止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 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及其他作业。严管期间,全天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广场舞、室内装修及其他作业。
(二)“静音”期间袁州区辖区内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等娱乐服务场所22:00前停止营业。严管期间,城区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等娱乐服务场所暂停营业。
三、措施要求
(一)在中、高考期间,袁州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新旅局等单位组成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宣传及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的作业与营业活动。
(二)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坚决将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遏制在苗头,经研究决定,由宜春市袁州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值班,值班人员于6月6日8时一6月19日18时,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有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三)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袁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