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丰城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谢某华的密切接触者王某于3月13日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王某于 3月13日乘坐D6526次列车与谢某华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王某已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到袁后3月13日、15日、19日、22日分别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23日取环境样本15个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对密接者到过的主要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王某在袁州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13日20:14乘坐G1359次列车到达宜春高铁站,20:20在出站口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0:25在宜春站出租车上客区搭乘出租车到宜阳大道147号东鹏酒店入住,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14日8:00到东鹏酒店餐厅吃早餐,8:30返回房间。11:30骑共享电动车到中山中路318号酷壳花甲吃午餐,12:00到鼓楼路步行街15号海澜之家购物,13:00到中山中路232号回力鞋店购物。13:20由同学自驾私家车到东鹏酒店取行李,13:40到经开区经发大道10号1886新能源汽车中心里面无名小店聊天,18:00步行到经开区经发大道168号缃湘里餐厅吃饭,20:00由外甥自驾私家车接到三阳镇秆塘村桥边组住处,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15日17:05自驾私家车到三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7:30返回住处,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16日--3月18日自述均待家中未外出。
3月19日12:30自驾私家车到秆塘村上屋组村民家串门,16:29与朋友自驾私家车到经开区经发大道37号经开区物流中心4栋25号繁荣物流店喝茶,17:00由朋友自驾私家车到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做核酸检测,18:00到金园街道经发大道香槟国际渔筷食客吃饭,20:00返回住处,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20日12:30自驾私家车到秆塘村新屋组亲戚家串门,18:00返回住处,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21日自述待家中未外出。
3月22日16:00自驾私家车到三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6:20返回住处,自述之后未外出。
3月23日自述待家中未外出。
3月24日1:10由120救护车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王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