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公安局
发布通告,
对仍滞留在缅北的
拒不回国以及拒不配合调查的23人
予以公开警示,
责令其在2022年1月15日之前回国
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
否则将会采取包括
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
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等
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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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 急 通 告
2021年以来,鄱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多次督促滞留缅北的鄱阳籍人员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部分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到国内,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的宣传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拒不到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已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鄱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仍滞留在缅北的拒不回国以及拒不配合调查的23人予以公开警示,责令其在2022年01月15日之前回国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否则将会采取包括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惩戒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15日前,凡是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人员,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者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表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110。
鄱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