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辽宁省营口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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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非必需不前往辽宁省营口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辽宁省营口市旅居返赣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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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以来,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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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起,由辽宁省营口市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返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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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的其他来赣返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请主动前往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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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连续出现本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希望广大群众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咳嗽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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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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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辽宁省营口市疫情进展信息,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