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纪律规定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应征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处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工作信息“三公开”
1.及时公开征兵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征集标准条件。
2.及时公开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
3.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三)征集结果“三公示”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公示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公示定兵名单及去向。
公示名单要素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或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优先征集对象等信息。
二、省、市、区三级廉洁监督征兵举报方式
(一)、江西省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1.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0791-86881600
江西省军区纪委:0791-86881566
2.廉洁征兵举报信箱:
江西省南昌市二经路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江西省南昌市二经路62号江西省军区纪委
邮编330006
(二)、宜春市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1.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宜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0795-3851110,0795-3237722
宜春军分区纪委:19979509973
2.廉洁征兵举报信箱:
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523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523号宜春军分区纪委
邮编336000。
3.宜春市征兵办举报邮箱网址:yczbb2018@163.com。
(三)、袁州区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1.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袁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0795-3222456,18172978788
袁州区人武部纪委:0795-3224985,18172978112
2.廉洁征兵举报信箱:
宜春市袁州区袁河西路102号袁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宜春市袁州区袁河西路102号袁州区人武部纪委
邮编336000
省征兵办征兵巡查组 郭轩 电话:1897988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