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萍乡市芦溪县”
政务服务“省内通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经双方协商,决定开展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合作。
一、合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政务服务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逐步实现两地政务服务“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用户通”,推动企业和群众异地“跨县(区)通办、一次办成”,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的堵点难点问题。
二、合作机制
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建立两地“省内通办”的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两地之间权责清晰、高效协同。通过建立两地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通办的困难问题;建立日常业务的沟通协同、交流学习机制,健全相关业务标准规范,推动“省内通办”有序高效开展;加强“省内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通办事项
按照“高频优先、应上尽上”“线上优先、线下补充”和“实现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梳理双方“省内通办”事项目录清单。事项清单围绕个人、企业服务高频事项中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有异地办事需求的事项,结合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制定“宜春市袁州区•萍乡市芦溪县”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分阶段分批次,不断拓展通办领域,逐步增加通办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四、通办模式
(一)线下开设“省内通办”专窗,“收受分离、异地可办”。
1.已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赣服通”或政务服务网等方式办理。
2.已纳入“一窗式”且能解决两地之间受理系统网络互通的事项,通过互设“一窗式”受理账号,由专窗工作人员按标准化资料进行受理初审,扫描录入对方县(区)“一窗式”受理系统,实现即受即传,全程网上流转办事资料,提高办事效率,并互认电子证照颁发的各类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
3.对不符合“一窗通办”在线办理标准的事项,由双方之间另行协商采用邮寄物流等方式解决。
(二)线上开设“省内通办”专栏,“一地认证、全网通办”。
双方在各自政务服务网县(区)本级分厅上开设“省内通办”专栏,用户在所在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宜春市袁州区•萍乡市芦溪县”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专栏,选择需要办理的个人或企业服务事项,根据所办事项填写、提交相应信息和材料,即可全流程在网上办理,并逐步实现移动办理和自助办理。
(三)对办理事项流转清楚,条件成熟的事项进行系统打通和对接。实现“一窗式”受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的互通互认,真正实现全程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