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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宜春中心城区将分步分区域进行(附收费标准)

2020-12-17 17:29  阅读:6548 

12月17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8.97万辆社会公共停车泊位仅2.4万个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为缓解交通拥堵切实解决好“停车难”问题《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心城区将分步启动、分区域进行停车收费

收费范围

1. 城市道路临时占道依法施划设置的停车泊位;

2. 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及机场、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3. 执法部门查扣车辆指定的停车场;

4.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单位的停车场(泊位),鼓励对外开放,允许场地管理者收费,但需依据程序报批。

收费标准(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依法施划设置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停放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停放一小时内(含免费时间)收费2元。累计停放时间不超过3小时的,每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以外的部分,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日25元封顶。

次干道夜间22点至次日8点免费停放,背街小巷夜间20点至次日8点免费停放。

(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及机场、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配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一类区域

二类区域

三类区域

四类区域

停放30分钟之内(含)免费。停放一小时以内(含免费时间)收费4元。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日24元封顶。

停放30分钟之内(含)免费。停放一小时以内(含免费时间)收费4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日18元封顶。

停放90分钟之内(含)免费。停放四小时以内(含免费时间)收费5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日15元封顶。

停放90分钟之内(含)免费。停放四小时以内(含免费时间)收费4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日15元封顶。

1.摩托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含电动车三轮车)占用小车停车位的,按小车计费。未占用小车停车位的不收费。

2.车站、机场停车场执行一类区域收费标准。

3.便民中心、办事大厅、公园、游园执行三、四类区域收费标准。

(三)执法部门查扣车辆指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收费时间段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摩托车(电动车)

对依法需要强制扣留的机动车,在法定处理时限内的停放,当事人不承担车辆停放保管费用。如经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或处理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此停放期间所发生的停放保管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元/辆·天

5

小型车

元/辆·天

10

中型车

元/辆·天

15

大型车

元/辆·天

20

停放时间2个月以上不超过3个月的部分,按标准的80%收取停车费;超过3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部分,按标准的60%收取停车费;停放时间超过6个月的部分,按标准的40%收取停车费。最长计费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其他停车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单位的停车场(泊位),鼓励对外开放,允许场地管理者收费,但需依据程序报批,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停放时间和收费标准(元/辆·次)

小型车

4小时以内(含),收费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24小时停放的,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

大中型车

2小时以内(含),收费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24小时停放的,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摩托车、电动车

4小时以内(含),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24小时停放的,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

1.小型车为9座及以下客车和2吨及以下货车;中型车为10—19座客车和3—5吨货车;大型车为20—39座客车和6—10吨货车。

2.办公时间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办事和因到医院看病、探视病人,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车辆免费。宾馆、招待所内部停车场旅客自带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优惠政策(一)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作业车、殡葬车等车辆和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残障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二)将殡仪馆列为免收停车费场所。(三)对新能源等绿牌汽车实行停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收费范围

1.城市道路临时占道依法施划设置的停车泊位;

2.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及机场、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3.执法部门查扣车辆指定的停车场;

4.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单位的停车场(泊位),鼓励对外开放,允许场地管理者收费,但需依据程序报批。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宜春中心城区将率先启动鼓楼广场、明月南路立交桥下、袁州区移动公司门口、老医保局、状元州公园旁等5个市政发展公司自筹资金建设改造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预计2021年6月建成后,再启动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停车收费管理。

来源:宜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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