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20年10月24、25日,新疆喀什市发现多例新冠肺炎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密切关注新疆喀什市疫情进展信息,近期非必需不前往喀什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市返赣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10月8日后有喀什旅居史、与喀什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并接受社区管理措施,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对10月25日后由喀什来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四、对其他有喀什旅居史、喀什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到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外出史和重点新疆喀什人员接触史。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