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养具有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后备人才,现就宜春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计划共20名,具体如下:
二、引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分别在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才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9:00至9月6日18:00
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8月23日11:00至9月7日16:00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下方二维码),限报一个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引才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技术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完成后,将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分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录用单位和选派企业。
六、引才待遇
1.岗位安排。引进人才先在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干部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选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企业简介具体见下方二维码)。在企业工作满5年,统一进行考核,企业需要且本人愿意的人才可以继续留在企业工作;本人要求回事业单位的可以交流回事业单位。在企业工作未满5年离职的,不再享受此次引才的相关政策待遇。
2.薪酬待遇。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选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期间,薪酬待遇可以参照一类企业中层副职、二类企业中层正职标准执行;具有相关从业经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3年以上同等级别岗位工作经验,经过一定时间岗位历练且表现突出,经研究,薪酬待遇可以参照一类企业中层正职标准执行;正常晋升的,薪酬待遇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用人单位与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才待遇。
3.其他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3)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更多人才政策参照《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内容见下方二维码)。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见下方二维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公开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2020年以来,入围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引进过程中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属地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届时根据引进工作开展情况发布,请报名人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7.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八、联系方式
引才后续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内容),可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春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
报名咨询电话:市国资委 0795-3198905
报名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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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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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