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宜春市袁州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袁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公布一批我区各有关部门报送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宜春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转包组合烟花生产线案
基本案情:2022年7月28日,袁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宜春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核查,发现该公司自2022年4月起将一组合烟花生产线转包给无安全生产资质的个人邱某(湖南浏阳人)。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袁州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宜春某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擅自改装
车辆经营案
基本案情:2022年7月7日,袁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新坊镇泽布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宜春某物流有限公司罗某驾驶擅自改装的货车赣C1R573进行货物运输.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袁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