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仅是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更体现了驾驶员的素养、彰显城市文明。但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交警部门发现仍存在不少驾驶员无视道路斑马线、不主动避让行人,行经斑马线前也不提前减速的现象。
近日,宜春中心城区就发生了几起行人在斑马线前被撞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宜春交警支队袁州大队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事故发生原因均为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前未提前减速礼让行人导致。
2022年11月10日18时54分许,李某成驾驶宜春临时7***2号二轮电动车沿宜春市高士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高士北路某银行前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袁某华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袁某华财物受损,李某成和袁某华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11月14日14时13分许,李某驾驶赣BQ***7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高士北路某小区门前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周某洁发生碰撞,周某洁遭车辆碾压,造成车辆及周某洁财务受损、周某洁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11月14日16时12分许,李某驾驶赣C9***V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至环城南路某电机门前路段时。与前方正在停车礼让行人的胡某驾驶的赣C9***8号小型轿车和潘某清驾驶的赣C1***6号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后,又与绿化带、交通标识和行人谢某兰发生碰撞,造成车辆、绿化带和交通标识受损,谢某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3名驾驶员都表示自己在事故发生前看到了斑马线上的行人,但由于没有提前减速,来不及刹车,只能眼睁睁看着撞上行人。最终,交警部门认定3名驾驶员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1、在日常交通出行中,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至无灯控的斑马线前,应提前减速主动避让行人,如遇斑马线前有行人通过,应停车礼让。
2、机动车驾驶人要牢固树立“礼让斑马线”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让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守护线。
3、作为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切勿突然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综合
编审:刘鑫珂
审核:刘婷、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