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营造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9月15日下午,在团市委、团区委的指导下,宜春四中校团委组织初二年级少先队员和团员代表前往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了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团市委书记黄文锋、组宣部部长熊武和宜春中级法院领导出席活动。
活动一:青少年法治课堂
活动开始,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雅芳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如何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等知识,并结合新闻报道中的典型校园欺凌事件,以案说法,引导学生学会辨别校园欺凌,掌握具体的应对方法以及被欺凌者如何寻求帮助。
同学们认真聆听,在和法官的课堂互动中,了解了如何通过法律措施在校园霸凌中保护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犯罪行为都是由小的恶行而起,而校园作为社会的一方净土,需要每个人共同的守护。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学生,要恪守规则,尊重法律,互相帮助,不做旁观者和施暴者,远离校园欺凌!
活动二:参观市中院诉讼大厅及院史馆
在市中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首先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向学生重点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一系列便民诉讼服务举措。讲解员围绕“宜春市法院基础概况”“法院执行工作”“行政、环资、刑事审判”等方面,对法院的发展历史和精神文化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丰富的图文和实物资料中,学生对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历史和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
活动三:青少年模拟法庭
活动以“模拟法庭”剧本形式上演,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结合实际法庭角色需要邀请了15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辩护人、法警等角色。模拟法庭上,书记员首先宣读了法庭纪律,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本次模拟法庭设定的审判场景为“故意伤害案”,是一起由朋友间矛盾引发的刑事纠纷案件,案例中的被告人“张小小”未能妥善处理好与朋友关系,实施了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审判过程,“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的学法和守法意识。模拟法庭结束后,市中院工作人员带领学生参观了拘留室,学生纷纷表示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本次普法教育的开展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树立了法制观念,在青少年的心中种下了法治信仰的种子,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