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孙洪山在井冈山调研。
这表明,孙洪山已任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
另据12月9日法治日报微信报道:
12月9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吴伟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免去张吉福、孙洪山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法官。现任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86.09—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 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
2000.03—2001.10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 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8.0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8.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18.11—2019.0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01—2019.04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4—2021.05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1.05—2021.06 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1.06—2022.12 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法治日报
编审:刘鑫珂
审核:刘婷、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