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现场查看生态恢复情况。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强摄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机关推诿敷衍该怎么办?自去年8月起,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宜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将久拖不决的“老问题”作为重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推动解决一大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助推了非法采矿问题得到系统治理,让生态保护法治思维更加深入人心。
非法采砂反复投诉未叫停
12月26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几名检察官驱车来到袁州区西村镇国桥村,查看该村境内的袁河下游湿地及河滩是否修复到位。
放眼望去,袁河两岸层林尽染,一座跨河大桥将沿途的湿地、村庄紧紧相连,如同一幅色彩斑斓的绝美油画。
然而,就在去年,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据检察官陈伯平介绍,去年6月至11月期间,有不少群众反复拨打宜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此地有人非法采砂,但西村镇政府一会回应“确有开采迹象”,一会又回复“投诉不属实”。
为了一探究竟,陈伯平和同事决定开展现场调查。经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他们发现在袁河下游3.5公里处,有人用施工围挡将国桥村袁河南侧的湿地、荒地及河滩围住,并通过挖掘机采挖砂石,现场已形成大面积矿坑,严重破坏袁河岸线。通过进一步跟踪运输砂石的车辆、调取行车轨迹,找到砂石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调取砂石进货、销售记录核实非法采砂数量,陈伯平和同事确定了袁州区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正在以农业开发的名义,行非法采砂之实。
到底该合作社何时开始盗采?又盗采了多少砂石?陈伯平陷入了深思。此时,一个同事询问北京的朋友后,建议采用遥感监测技术。于是,该检察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对非法采砂点的持续时间、采砂区域面积变化等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分析。最终,确定该合作社非法采砂面积约55亩,开采砂石超过6万吨。而后,以上述数据为依据,经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认证,采挖的近7万吨砂石价格认定为144.97万元。
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职
今年1月7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自然资源、水利、河长办代表参加,进一步厘清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别向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宜春市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并与市河长办挂牌督办该案。
在“检察建议书”中明确,国桥村袁河南侧湿地及荒地长期存在非法采砂情况,致使国家矿产资源被非法侵占,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作为全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却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也未有效督促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进行查处,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对国桥村存在的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24日,该合作社负责人谢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谢某为了赚钱动歪脑筋,结果不仅被判刑,还要自掏腰包恢复生态,真是得不偿失!”对于谢某的案子,引发了国桥村和山背村村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破坏生态环境搞非法采砂是条“不归路”。
据陈伯平介绍,截至目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已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9.36万吨,恢复治理林地、耕地197.4亩,助推了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同时,该院主动加强与河长办、公安机关的沟通,紧盯案件反映出的两法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够等问题,牵头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采砂方面的协作配合,从源头上预防非法采矿的发生,以保护秀美生态环境。
来源:大江网
编审:刘鑫珂
审核:刘婷、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