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2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专题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特制定《宜春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2号)
3. 《宜春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宜府发〔2022〕14号)
4. 《宜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22〕1号)
三、主要内容
《宜春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实施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五大块。
(一)关于发展目标
到202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力争达到60%,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4.5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养老托育规划制度体系。健全养老托育规划布局、标准规范、政策机制等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配建标准,编制养老托育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健全基础制度体系,针对机制短板、制度缺口,逐步完善养老托育行业发展机制和标准规范体系;创新支持政策供给机制,推动政府与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普遍签订专项合作协议,强化政府“政策包”的供给和落实。
二是推动养老托育多主体协同发展。推动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三类机构协同发展。强化公办机构兜底保障功能,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扩大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品牌建设。
三是完善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完善家庭、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提升家庭赡养老人能力;提高家庭科学育幼能力,完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发布科学育儿指导课程,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免费的照护服务指导;增强居家社区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骨干网建设;完善社区配套设施网络,对未配建养老托育设施的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配置;推进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敬老院、“党建+乐龄中心”“老年关爱之家”、幼儿园托班建设。
四是构建养老托育多元化融合发展格局。促进医养、康养、医育多业态养老托育融合发展。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免费健康体检,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推进医养一体化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温泉+养老服务”品牌,促进养老服务与森林康养、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广泛开展“治未病”工程;探索医育结合发展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参与托育服务。
五是推动养老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涉老产品研发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健康食品等产业,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快发展银发科技,提高涉老产品的设计、研发、创新和应用;培育壮大新业态,发展“养老服务+行业”业态,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开发养生健康食品,发展以枳壳、黄精等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竹笋、大米、百合等为原料的健康食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体系。
六是优化养老托育发展环境。从基础设施、政务服务、社会氛围三个方面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设施友好度,在城市建设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开展适老化和适儿化改造;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展养老托育志愿服务。
七是健全养老托育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监管机制、应急能力、数据应用等建设。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依法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骗购行为;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处置、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夯实数据支撑应用,完善人口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养老托育领域的应用。
(三)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用地供应保障。将养老托育服务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将闲置的用房资源、清理出来的土地资源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养老托育服务财政投入,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落实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出台托育机构建设专项补贴政策。
三是落实税费价格政策。养老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四是拓宽金融服务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面向养老托育机构的新产品。
五是强化人才要素供给。支持本土高校与养老托育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引导高校增设养老托育专业课程,强化技能人才培训。
(四)关于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春市“一老一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职责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传播科学养老托育理念与知识,加强非法集资警示宣传,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将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统计监测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来源:宜春市发改委
编审:胡宇灵
审核:刘婷、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