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镇某村一村民唐某
明知“跑分”是违法犯罪行为
不敢拿自己的银行卡参与此项“高薪活动”
却禁不住丰厚的佣金报酬诱惑
为了能收取丰厚的“介绍费”
唐某竟介绍同村的老乡参与“跑分”
以此来收取“介绍费”
结果均被刑拘
11月4日,分局天台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下发线索,称天台镇某村村民李某、易某有将自身银行卡拿去“跑分”的行为。收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联系李某、易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通过进一步深挖,将李某、易某的上线唐某抓获。
经查,今年10月中旬,唐某一网友主动与其联系,向其介绍一个赚钱快的项目,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跑分”获利,唐某觉得这么容易赚钱的“好事”可能会有麻烦,便想着介绍身边的朋友去“跑分”,自己从中赚得介绍费。
很快,唐某便联系了同村的李某,称有个来钱快的门路,只要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账,就可以根据转账金额的比例抽成,李某因近期生活拮据,想也没想便答应了下来。就这样,李某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开始“跑分”,事后两人均获利,李某尝到了甜头后,便又介绍了同村的易某去“跑分”。
到案后,李某、易某对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事实供认不讳,唐某对其介绍拉拢他人从事非法“跑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综合
编审:刘鑫珂
审核:刘婷、甘露